南昌医学院,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省直卫生健康单位,各有关学(协)会: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继续医学教育管理规定有关要求,为做好2025年度省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县级及以上卫生健康单位及各有关学(协)会。项目举办形式为线下学习班。
二、征集内容
立足当前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需要,按照“自下而上”方式组织遴选省继续医学教育推荐项目,征集内容主要包括:
(一)以提升专业学科思维能力、技术水平、前沿知识更新为重点,突出自主创新的临床新技术新项目的应用。重点支持全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病理、老年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助产、康复、心理健康等紧缺专业。
(二)以提升职业综合素养为目的,主要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医德医风、医学人文、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控等内容。
三、征集方式
(一)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辖区内的项目(含中医、疾控系统)遴选工作。省直单位和委管社会组织根据需求做好业务范畴内推荐项目遴选工作。
(二)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授权属地申报单位登录系统(http://jx.wsglw.net)填报项目申报书;省直单位和委管社会组织直接登录系统填报推荐项目申报书。
申报时间:2025年1月10日上午8时至2月7日24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申报不需另外提交纸质材料。
四、征集要求
(一)按照“谁申报、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申报,多单位联合举办的项目由第一主办单位负责申报。严禁冒用其他单位名称或名义进行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职称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为在职人员,项目内容应为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同时必须承担授课任务。原则上每位项目负责人每年新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每项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数不超过6期。
(三)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验(技术示范)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其专业应符合授课内容学科专业。
(四)每项项目应不少于2位教师授课,项目总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天(含报到)。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每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计算。报到、撤离等与教学无关的时间不计入学时。
(五)项目负责人填报申报表时,应征得全部授课老师的知情同意并留存相关佐证材料备查,同时由本人签署《继续医教育项目举办承诺书》(详见附件)上传至申报系统。
五、注意事项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征集推荐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严肃性和项目质量。坚决防止出现“重申报,轻执行”现象,已批复并公布的项目无理由不举办将影响下一年度单位申报。
(二)此次征集内容不包括学术会议、年会、论坛、工作坊、学术讲座等非项目类的学术活动。
(三)已获批国家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推荐项目或项目名称有“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华东”“高端”“高峰”“巅峰”等字样和其他高于实际规格的项目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
徐祎,0791-86231154;黄根兵,0791-86297175
技术支持电话:0791-88132353
附件:继续医教育项目举办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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